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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「14天才換」 北縣速食炸油大體檢 更新日期:2009/06/22 10:43 楊茜雯 速食店的薯條、炸雞竟然全部都是隔夜油,台北縣消保官昨天前往多家知名速食 部落格連鎖店,突擊用油狀況,結果發現沒有一家業者每天更換炸油,甚至有業 部落格者14天才換一次油,根據北醫調查,連續高溫油炸6小時就可能產生致癌物,消保官現場採樣帶 網路行銷回化驗,消保官在稽查時受到相當大的壓力,甚至得用抽查冰品作為掩護,聲東擊西。 以抽檢冰品做掩護,台 房屋出租北縣消保官順利進入速食店廚房重地,要突擊速食店用油。 一查查出驚人內幕,炸出金黃薯條,香脆的熱油竟然全部都是隔夜油 買房子,而且一炸好幾天沒更換,北縣消保官稽查3家速食業者,永和中正路門市說強調,油的使用期限7到14天,平均4到7天才換一次油,土城的速食業者也坦承, seo3到4天換油一次,土城另一家速食業者同樣連炸4天,永和的速食業者一鍋油連炸7天,速食業者的解釋,消保官更是聽不下去。 北縣主任消保官楊舜惠:「(醫學)文章顯示就 裝潢是說,會有致癌物出現,那其實食用油是有國家標準的,不可以含重金屬過量,不可以含黃麴毒素過量。」 根據台北醫學院營養系教授劉珍芳的研究報告,連續高溫油炸6個小時,油品就會產生劣化, 部落格產生丙烯醯胺,引發基因突變,甚至致癌。 看看這些速食業者的油鍋,至少360度以上,連炸7天,健康安全有問題,消保官直接用真空袋採樣,送到實驗室化驗,如果真的驗出致癌物,將可以處罰業者6~150萬元的罰鍰,屆時業 部落格者的商譽恐怕難以挽回。 取自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622/8/1louz.html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部落格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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