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。
  根據決定,勞教制度廢止前,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;在勞教制度廢止後,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教的人員,解除勞動教養,剩餘期限不再執行。
  決定自28日公佈之日起施行。
  這意味著延續半個多世紀的勞動教養制度昨日正式廢止。
  勞教制度始於1957年。此前,11月中旬,十八屆三中全會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“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,健全社區矯正制度。”
  剩餘期限不再執行
  一個村幹部在網上發了100多條負面信息,被判勞教兩年;因對女兒被強姦案判罰的不滿,多次上訪的“上訪媽媽”唐慧被當地政府判罰勞動教養一年半;一位母親進京看望自己的兒子,被判勞教一年。“上訪媽媽”唐慧、村幹部任建宇等事件近年來引發了社會高度關註。
  28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廢止勞教制度的決定,勞教制度正式廢止。
  根據決定,勞教制度廢止前,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;在勞教制度廢止後,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教的人員,解除勞動教養,剩餘期限不再執行。
  今年1月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明確提出,2013年政法工作重點推進“四項改革”,其中包括勞教制度改革、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、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、戶籍制度改革。
  本次官方會議消息讓很多學者覺得“勞教改革”近在咫尺。
  今年11月中旬,十八屆三中全會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,“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,健全社區矯正制度。”
  三中全會歷來有歷史性意義,本次對勞教“一錘定音”式的表述只是本次會議的重要決定之一。
  “這麼多年來,專家學者的呼籲沒有白費。”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說。
  昨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國務院關於廢止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,勞教制度正式“壽終正寢”。
  對維穩發揮重要作用
  2012年10月18日,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長王公義透露,目前中國被勞教人員數量有6萬多,自我國勞教制度實施以來,被勞教人員最多時達到30餘萬人,最少時也超過5000人。
  記者瞭解到,在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議案時,與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、專門委員會成員、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和部分全國人大代表認為,議案在回顧勞動教養制度實施情況,總結勞動教養制度歷史作用的基礎上,根據經濟社會和民主法制發展的需要,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並對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後需要進行的法律清理等工作作出安排,考慮周全,所提措施的針對性、操作性也比較強。
  與會人員認為,勞動教養制度依法施行50多年來,教育輓救了一批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人員,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、確保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  隨著近年來我國禁毒法、治安管理處罰法、刑法等處理違法犯罪的法律不斷出台和完善,對適用勞動教養的違法行為,依照現行法律,基本都能予以相應處罰教育矯治,程序上更加嚴格規範,勞動教養的適用逐年減少乃至基本停止。現在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是正當其時、水到渠成,建議審議通過。
  專家解讀
  剩餘期限不再執行不會對社會產生影響
 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對記者表示,由於正在執行的勞教人員人數不多、社會危害性有限(畢竟不是罪犯),所以“不再執行”不會對社會產生多大的影響。
  “雖然官方沒有公佈最新的數據,但據我瞭解,目前全國正執行的勞教人員人數極少,因為今年年初,已經釋放出要廢除的信號,所以,各地通過各種措施減少審批,沒有新增勞教人員。另外,原來的一些勞教人員通過良好表現,減少期限,很多也都出來了。”周光權說。
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在押勞教人員存在一個“轉化”的問題。對正執行勞教人員,在新的人權理念之下,用新的方法來處理。
  洪道德坦言,勞動教養對於維護社會秩序、保護公民權益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在現實中也存在一些被濫用的情況。另外,還有一部分經常違法,屢教不改,但同時構不上刑事犯罪的人群。
  勞教中不排除擴大化的打擊,比如說把正當的上訪看成不穩定因素而勞教,明顯侵犯了公民的人權,這部分既不是違法行為也不是犯罪行為。
  “最大的問題是目前的勞教人員為何而存在要搞清楚,到適用勞動教養地步的人群到底有沒有,如果有這樣一個人群,總是要處理的。而直接交給社區矯正也不對。”洪道德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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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勞教典型案件
  任建宇案
  任建宇曾是重慶市彭水縣大學生村幹部。2011年,因為在騰訊微博和騰訊博客複製、轉發、評點一百多條“負面信息”,被重慶市公安局以“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”在2011年9月23日逮捕,隨後決定對任建宇“勞動教養兩年”。2012年11月19日,任建宇被從勞教所接出,重獲自由。
  唐慧案
  2012年,湖南人士唐慧因上訪反映11歲女兒被強姦案件,被當地政府部門處以勞教一年半。雖然勞教很快被取消,但稱“再次受到傷害”的唐慧將當地勞教委訴上法庭。此前,侵害唐慧女兒的主要嫌疑人分別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。唐慧事後表示,不斷上訪的動力是相信法律,希望遇到清官。2013年7月15日,湖南省高院對“上訪媽媽”唐慧行政訴訟案作出二審判決,改變永州市中院的一審判決,判定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支付賠償金2641.15元。
  1957-2013
  歷史沿革
  前蘇聯引進“肅反”中誕生
  勞動教養就是勞動、教育和培養,簡稱勞教。勞動教養制度是中國從前蘇聯引進,在建國初期的“肅反”運動中應運而生。
  1957年8月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頒佈《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》,勞教制度從法律意義上正式“實施”。在隨後一年左右,全國建起100多處勞教場所,被勞動教養的人員沒有明確的期限,很多人最長勞教達20多年。
  1979年,國務院頒佈《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》,明確勞動教養制度可限制和剝奪公民人身自由1到3年,必要時可延長1年,但經常出現重覆勞教。
  1982年,國務院頒佈《勞動教養試行辦法》,針對對象包括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、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,符合勞動教養條件的人;後隨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、《關於禁毒的決定》、《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》等出台,更多人員被納入勞教範疇,包括不夠刑事處分的搶劫、強姦等“六種人”。
  2005年,賭博、淫穢物品相關行為納入勞教調整範圍,最高期限從4年縮短為兩年。
  2009年,中央政法委《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》,正式將“違法鬧訪者”納入勞教對象。
  2013年,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。
  綜合中新、法晚等  (原標題:施行50多年勞教制度正式廢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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